7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公告宣布新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已通过批准,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了解,新公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将替代2017年由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在星级评定方面,新版标准指出,经评定合格可使用星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同时还提出“旅游民宿评定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星级”,其中包括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出现卫生、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有效投诉,发生私自设置摄像头侵犯游客隐私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等。此外,新版标准还明确提出,取消星级后满三年,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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