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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的诞生地,百年来上海形成了大量的重要遗址、旧址、纪念设施,拥有众多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实物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丰富且具有特色的红色资源。为了更加充分地保护和利用这些红色资源,《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红色是上海城市精神品格的底色。在上海,有中共一大会址和新落成的中共一大纪念馆隔街相望,有位于石库门弄堂深处的中国共产党发起组成立地(《新青年》编辑部)旧址,还有国歌展示馆等红色地标。面对点多面广、丰富多彩的红色资源,《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的正式实施可以让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更具系统性、全面性。
上海的红色地标散布全城,在校园里,也有着众多的老建筑和纪念馆。为此条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让师生们充分利用校园里的红色资源,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不竭的精神动力。
根据新规,上海还将首创“红色资源名录制度”,把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并建立数据库,后续实施动态调整,让上海的红色基因库更丰富、更闪亮,让上海的城市软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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