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白鹭,被称为“大气和水质状况的监测鸟”,享有“环保鸟”的美誉,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生存环境要求十分苛刻。今天,走进弥勒湖泉生态园、甸溪河湿地公园,只见白鹭成群,在蓝天白云间自由飞翔。这是云南省弥勒市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不断守护生物多样性生态之美的结果。截至目前,弥勒市森林覆盖率达41.59%,已设立各类自然保护地2个。记录各类受威胁及保护动物15种,其中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
云南省弥勒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普佳勇,热爱纪实摄影,尤其痴迷鸟类摄影。从2010年开始,他把镜头对准弥勒的河流湖泊,以河湖上的白鹭等鸟类为载体,记录弥勒良好的生态发展。“我希望通过镜头,不断捕捉鸟类世界的美丽与精彩,展现鸟类的生物多样性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动人景象。”普佳勇说。
近年来,云南省弥勒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超过320天。划定“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个,河湖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划定禁养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综合利用率达93.8%以上。
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方面,云南省弥勒市建成红河水乡、甸溪河、太平湖等一批湿地公园;新增营造林38.9万亩,配备生态护林员、天保林和公益林护林员1482名;完成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12.5万亩,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44.8%、道路绿化普及率100%。云南省弥勒市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12个乡镇全部创建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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