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村庄规划两年来,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以多样化为美,避免“千村一面”,已完成千余个村庄规划试点编制任务,将黑龙江省行政村划分为5种类型并完成名录公布,形成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支撑乡村振兴中发挥了扎实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2019年起黑龙江省开展村庄规划,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最终实现村庄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村庄规划强调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将黑龙江省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边境巩固类和搬迁撤并类5种类型。
据介绍,黑龙江省确定了1000个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占黑龙江省村庄总数的11.1%,目前累计完成村庄规划试点编制1027个。通过试点完善了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将为黑龙江省各地快速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黑龙江省100名驻村第一书记接受村庄规划业务培训,初步探索建立了驻村第一书记兼职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同时,做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评选出优秀村庄规划案例59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村庄规划典型经验,为统筹推进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据悉,黑龙江省将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并通过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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