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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湖北省革命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梳理核对,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3月29日核定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据统计,湖北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1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810件(套)。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3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143件(套),二级文物367件(套),三级文物2300件(套)。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武汉市的八七会议会址、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等18家单位经核定入选;此外,还包括大冶兵暴旧址、红三军团革命旧址、龙港革命旧址、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早期旧址、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旧址、中原军区大会场旧址、新四军五师司令部旧址、李先念故居、董必武故居、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鹤峰县五里坪革命旧址等。
湖北省文旅厅表示,将持续推进全省革命文物排查、认定,分批次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同时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开放水平。(梁婷 邢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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