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3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江苏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作为“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之一,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作为“九项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江苏生态环境质量已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表示,江苏生态家底不厚实,总体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因此,江苏也成为全国生态环保压力最大、任务最重、面临挑战最多的省份之一。
“未来5年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说。为解决生态环保的难题,江苏将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法治手段推动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其中,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了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技能。
为了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江苏还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明确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并单设章节,从学校、家庭两个方面作了规定,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内容。
此外,《办法》还从江苏实际出发,细化了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同时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分工,构建了奖惩并举的实施机制。并且与时俱进吸收了省内外生态文明教育法规政策研究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引领性的措施,为更高层面推动江苏生态文明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探索。(记者张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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