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国渔业发展作出总体安排。
按照《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扩大内需、开放共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本原则,统筹推动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提出了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科技创新、治理能力4个方面12项指标,包括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900万吨、国内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渔业产值达到15000亿元、建成一批沿海渔港经济区等。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渔业发展重点任务。在优化调整近海捕捞方面,我国将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优化捕捞作业结构,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实施重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管理,发展负责任捕捞,向市场提供合法合规的捕捞水产品。实施海洋渔船及装备设施更新改造,推进捕捞机械化,提高人工代替水平。
在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国将巩固提升公海渔业,做优做强过洋性渔业,稳妥有序发展极地渔业。加强国际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开拓新渔场、新资源。研发远洋渔船捕捞机械化、自动化装备,实行“以机代人”。加快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大远洋产品国内市场培育力度,引导企业逐步提高自捕鱼运回比例,促进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升规范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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