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2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河北将持续推进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维护所有者权益。
《方案》提出,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省级重点区域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方案》规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步骤分为准备阶段、调查阶段、数据入库审核阶段、登簿发证阶段。各地应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资料,编制工作底图,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采用“图上判读指界,实地补充调查”的方式,摸清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及权属边界等情况,记载登记单元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同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
《方案》强调,要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生态环境、林草、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进行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有助于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体现各类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保护和自然资源管控等监管要求,为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