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0年初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来,宁夏先后开展了重要河流、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试点,完成了2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主体工作并通过初验审核。今年,宁夏将开展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从2020年至2023年,宁夏将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照计划,2022年宁夏将组织对罗山、云雾山、南华山、沙坡头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石嘴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2个国家公园,共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摸清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湿地、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代理行使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权属情况。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还将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自治区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同步开展已完成的自然保护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工作,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统一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区)要依据本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部署,持续推进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水流、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本级数据库建设、更新,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三调、宁夏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等成果资料,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调查方法开展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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