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暂停我市旅行社经营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首都疫情防控需要,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旅行社经营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暂停期间,暂停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服务。
《通知》称,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监督本区旅行社妥善处理因暂停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产生的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积极做好暂停后旅行社对游客的退团退费事宜。上述政策将依首都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恢复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的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游客参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知》要求,北京各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及各旅行社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从严从紧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旅行社经营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暂停期间,各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要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暂停政策的旅行社,要从重从快从严依法查处。(见习记者魏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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