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地球上重要的水资源,具有3个特性:一是地下水在水资源循环系统中的贮存与运移具有较大的空间和时间尺度;二是地下水具有调节作用;三是地下水是生态环境的保障条件,人为破坏其自然平衡状态会诱发灾害,如人为过量开采、排水等。
目前,我国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存在3方面问题:一是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华北地区形成了连片的大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并诱发地面沉降、塌陷等灾害,滨海及软土地区地面沉降也较严重;二是在内陆河地区,上游修建的一些水库选址不当,使得中下游地下水失去补给,破坏生态,产生荒漠化、沙化等;三是一些地下工程建设没有顾及周围的环境效应,为减少地下工程水患而大量排水,引起周边地面塌陷及沉降等,危及附近建筑物及居民安全。
如何实现地下水更好地管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唯有加强对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保护,严格确立开发效益与诱发灾害的权责主体。地质环境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应特别关注有关水土资源匹配及其相关灾害的防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应留出足量水源,优先用于回灌地下水,以充填华北平原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在加强地质环境的监督中,促进实现地下水资源与生态的综合价值。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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