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探索构建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珠三角地区搬迁和工程治理率不低于75%,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60%,实现隐患点“监测兜底,能消尽消”目标。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风险调查评价,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推进省、市两级地灾风险评价与区划工作,实现广东省1∶5万地灾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全覆盖,组织实施重点防治区内重点镇精细化调查评价,基本摸清全省地灾风险隐患底数。对已查明的地灾隐患点和风险区以及重点防治区内的村镇、学校、医院和公路、水库、能源等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数据。对重点地区实施地面沉降调查、岩溶地面塌陷调查等专项调查,及时掌握区域性地灾现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将群测群防体系逐步推广至风险区、行业风险点,探索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推进隐患点普适性专业监测,逐步实现在册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全覆盖目标下专业监测措施100%兜底和新增隐患点专业监测全覆盖。部署一批高风险区控制性监测点建设,提升地灾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是持续推进综合治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全面落实广东全省在册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措施,力争到“十四五”末,珠三角地区搬迁和工程治理率不低于75%,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60%,实现隐患点“监测兜底,能消尽消”,解除受地灾隐患威胁人员18万人以上。
四是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全民全面防灾。推进符合广东省实际的地灾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地灾防治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智慧防灾服务水平,建成并不断完善广东省地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多尺度地灾详查、勘查、风险调查(普查)等方面的数据治理,探索创建广东省地灾风险防控创新平台。
五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防治监管水平。落实地灾防治责任,推动形成广东各地各部门主动查、主动防、主动治、主动救的地灾防治新常态。建立地灾风险隐患源头管控机制,加强地灾高易发区危险性评估。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探索形成“80%发生的地灾为非在册隐患点”的解决方案。
|